德利丰商务官网|注册香港公司|香港公司审计报告|香港公司包开户|注册英国公司|注册美国公司|注册BVI公司|注册马绍尔公司|注册百慕大公司深圳市德利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Delifo Business Secretary HK Ltd
德利丰商务-专业的跨国公司秘书服务

咨询热线:0755-81204522/17322377852(VX)

[field:title /]
您的位置:主页 > 注册公司 > 注册离岸公司 >

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业务操作程序

发布日期:2011-05-30 17:53 来源:未知

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业务操作程序

一、共享系统服务点设立的操作程序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向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提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共享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的资格认定申请。
    (二)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受理税务师事务所为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的资格认定申请深圳工商代理记账,并按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和验证,对符合要求的税务师事务所发放资格证书,并报市局稽管处备案。
    (三)取得开票服务资格证书的税务师事务所填制《使用共享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申请审批表》(附件九),同时附上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软、硬件设备配置及安全保障设施证明资料等,向其主管税务分局提出使用共享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的申请深圳注册公司
    四、各主管税务分局受理税务师事务所使用共享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的申请,审核和查实税务师事务所的申请资料,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市局稽征管理处和信息技术处审批。
    (五)稽征管理处和信息技术处对各分局上报的税务师事务所的使用申请提出最终审批意见,同时将审批通过情况向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进行通报。
    (六)各主管税务分局接到市局审批回复后深圳工商代理记账,对审批通过的,由各分局负责通知税务师事务所和防伪税控培训维护服务单位。
    (七)税务师事务所接到批复后即可做好准备。设备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和主机系统的维护;防伪税控培训维护服务单位于接到通知的次日起,负责对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系统操作培训等工作,对考试合格的发放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防伪税控系统培训合格证书。
    (八)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称服务机构)准备就绪,即报告其主管税务分局;主管税务分局经实地核实后,可确认其作为共享系统服务点,向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
    二、纳税人申请进入共享系统的操作程序
    (一)自愿选择纳入共享系统的纳税人,填制《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系统申请表》(附件一),报主管税务分局审批。
    (二)主管税务分局受理纳税人的申请,并按权限逐级进行审核和审批。
    (三)对批准同意进入共享系统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分局向申请单位发出《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使用通知书》(附件二)。
    (四)纳税人收到《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使用通知书》后,持该通知书,向以下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1.按要求向主管税务分局填报《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附件三);
    2.向防伪税控培训维护服务单位购买金税卡、IC卡和签定《委托维护服务协议书》;
    3.到主管税务分局指定的共享系统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开票服务协议》。
    (五)主管税务分局金税卡和IC卡的发行部门对纳入共享系统管理的纳税人的金税卡和IC卡进行初始化设置,然后将金税卡办理移交接签收手续,再向防伪税控培训维护服务单位出具《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系统金税卡安装单》(附件十)进行安装。
    (六)防伪税控培训维护服务单位凭《安装单》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初始化设置后的企业金税卡安装到指定的服务机构共享系统的主机设备中,并将经服务机构签字后的回执联返回主管税务分局。
    (七)服务机构应及时将协议签定和金税卡安装等情况报告其主管税务分局,税务分局视进度通知纳税人办理手工版专用发票的清理缴销或电脑版专用发票的供应手续,同时做IC卡的发放工作。
    三、纳税人购票开票抄报税的程序
    (一)纳税人凭税控IC卡及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窗口领购电脑版专用发票;发票发售窗口核对企业出示的相关资料与税控IC卡记录的内容,确认无误后,按照专用发票发售管理规定,通过发票发售子系统发售专用发票,并在税控IC卡内登记专用发票的代码、起止号码等内容。
    (二)纳税人凭IC卡、办税人员证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录入委托单》(附件四),委托服务机构开具专用发票。
    (三)企业办税员先输入本企业开票密码,并实施全过程监督,由服务机构的开票人员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录入委托单》开具专用发票。专用发票开具完毕,经企业办税人员审核无误后,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录入委托单》上签字确认。月终由服务机构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录入委托单》按纳税人排列整理后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四)纳税人按规定在每月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携带IC卡到服务机构共享系统主机内进行抄税,将上月委托服务机构开具的专用发票信息全部录入IC卡内。
    纳税人必须在每月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将抄有申报所属月份开票信息的IC卡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并完成纳税申报手续。
对未及时抄税的纳税人,由服务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通知纳税人及时抄税,有异常情况的必须及时报告其主管税务分局。
    四、纳税人退出共享系统的程序
    (一)纳税人正常退出共享系统
    1、纳税人具备自行开票条件的,可向其主管税务分局提出申请,递交《增值税防伪税主机控共享服务系统退出申请表》(附件五),并做好退出前的准备工作。
    主管税务分局受理纳税人递交的《退出申请表》申请,对符合自行开票条件的,经分局审批同意,纳税人于当月完成抄报税和纳税申报后,办理退出共享系统手续。与此同时,主管税务分局通知防伪税控培训维护服务单位拆除服务机构共享系统主机中该纳税人的金税卡实施异地安装;对经审核尚不具备自行开票条件的企业,不予退出共享系统。
    2、纳税人因关、停、并、转或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注销登记表》或《一般纳税人资格取消通知书》,责成企业必须按规定完成抄报税工作,并向防伪税控培训维护服务单位下达《金税卡、IC卡收缴通知书》(附件七)。
    3、防伪税控培训维护服务单位持《金税卡、IC卡收缴通知书》到服务机构共享服务系统主机内拆除该纳税人的金税卡,向企业收缴IC卡,并于当日向该纳税人的主管税务分局报送报缴“两卡”。
    4、主管税务分局在收到报缴的金税卡、IC卡后,分别向防伪税控培训维护服务单位和纳税人出具《金税卡、IC卡收缴证明书》(附件八),注明“两卡”的收缴情况并做好“两卡”收缴情况的台帐。
    (二)纳税人非正常退出共享系统
    纳税人在纳入共享系统后纳入非正常户管理的,主管税务分局除按上述要求收缴金税卡和按防伪税控管理规定处理外,对收缴的金税卡妥善保存,并按《征管法》对该纳税人保持追溯处理权。

公司服务
精英团队
中国深圳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发展大厦506室 TEL : 86-755-33940978
中国香港 :香港九龙旺角弥顿道银高国际大厦10B TEL : 00852-28150745
Copyright © 2002-2017 DELIFO. 深圳市德利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52089号